"假外包、真派遣"是近年来劳动合规领域最高频的执法风险之一。2025 年全国总工会、最高法和最高检联合发布的劳动法律监督典型案例中,北京三中院的贺某案即为标志性判例——网络科技公司对门店员工直接进行排班、任务分配和制度管理,却将劳动合同签在第三方物流公司名下,法院穿透外包形式,认定构成"假外包真派遣",用工单位与用人单位共同承担连带责任。2026 年 1 月,苏州法院进一步以"支配性劳动管理"为核心标准,三年审结相关劳动争议案件 43,491 件。
一、外包与派遣的本质区别
劳务外包的核心是"买服务、不买人"——发包方购买的是承包方的服务成果,承包方独立管理其员工。劳务派遣的本质是"用人不管人"——用工单位直接管理劳动者,但劳动关系归属派遣公司。两者的核心分界线在于"谁在实施劳动管理":外包模式下,承包方独立行使招聘、排班、考核、奖惩等管理权;派遣模式下,用工单位直接对劳动者进行日常管理。
二、司法认定的核心标准:支配性劳动管理
法院综合考量三个维度的从属性:第一,人格从属性——谁在进行排班、考勤、任务指派和纪律处分?第二,经济从属性——报酬是按项目结算还是按月固定发放?工资数额由谁核定?第三,组织从属性——劳动者提供的服务是否构成发包方主营业务的一部分?劳动成果归属于谁?苏州虎丘区法院的骑手案和昆山市法院的代驾司机案分别从正、反两面印证了这一标准——受平台订单调度和考核规则约束的骑手被认定为劳动关系,而可自主决定上线时段和接单与否的代驾司机不构成劳动关系。
三、2025—2026 年典型风险场景
风险场景一:发包方直接管理外包人员。企业为"省事",直接对外包人员进行排班、考勤和工作安排,而未通过承包方的驻场管理人员。风险场景二:外包协议仅具形式。外包合同约定了"承包方独立管理",但实际操作中承包方仅负责代发工资和代缴社保,不参与任何管理。风险场景三:诱导劳动者注册个体工商户。2025 年苏州吴中区法院判决认定,工程师被要求注册个体工商工作室后签服务合同,但实际仍受公司直接管理,穿透外观认定劳动关系。
四、预防"假外包"的合规措施
第一,确保承包方真正独立行使劳动管理权——由承包方派驻现场管理人员,负责排班、考勤、考核和奖惩。发包方不得直接向外包人员下达工作指令。第二,外包费用按服务成果结算,而非按人头和工时计算。第三,外包人员的招聘、录用和辞退由承包方自主决定。第四,不与外包人员签署任何含有"遵守发包方规章制度"条款的文件。第五,保留承包方独立管理的证据——包括承包方管理人员的签到记录、排班表、考核文件等。
五、风险警示
一旦被认定为"假外包真派遣",企业可能面临: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对欠薪、工伤待遇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;劳务派遣用工比例不得超过用工总量 10% 的法定红线被突破;被认定为与被派遣劳动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(尤其在派遣单位不具备资质时)。在当前的执法和司法环境下,靠一纸外包协议规避用工责任的"纸面合规"已难以为继。
